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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2018年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2018.08.15
阅读:154次

陕西嘉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彬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现就彬州市2018年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物资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彬州市2018年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JXZB2018-055

三、采购人名称:彬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址:彬县姜嫄街20

联系方式:杜鹏飞 13992078525

杨珍珍 1529100909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嘉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西安曲江新区雁南五路影视大厦19
联系方式:刘工 029--8549528680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

一标段:果树 肥;

二标段:小麦 肥;

三标段:生物有机肥。

项目性质:财政性资金

根据咸阳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省级农业专项项目计划通知(咸政农发2018191号)和彬州市关于实施2018年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的通知(彬农政发2018188)。决定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按群众购肥30%予以补助,预算资金318.8万元,补助金额94.93万元。

2、采购内容具体数量:
一标段:果树 肥420吨,参数为N-P-K20-15-10

二标段:小麦 肥455吨,参数为N-P-K20-15-5

三标段:生物有机肥500吨,参数为有效成分≧40%

3、资金来源:

一标段:预算资金115.5万元,补助金额34.44万元(财政补助);

二标段:预算资金118.3万元,补助金额35.49万元(财政补助);

三标段:预算资金85万元,补助金额25万元(财政补助)。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及复印件)

3、供应商为制造厂家时须提供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应出具生产厂家授权书、产品授权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授权单位公章(生物有机肥的申请单位不需具有生产许可证、如国家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所投产品有强制许可要求则必须提供);

4、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产品授权书原件;

5、供应商提供质量承诺书及第三方质检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持介绍信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816日至20188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发售地点:西安曲江新区雁南五路影视大厦19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文件不邮购。
八、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95日 上午10:00
2、开标时间:201895日 上午10:00

3、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刘工 029-85495286809

电子邮箱:1548123818@qq.com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嘉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长安区支行

账号:6100170520505250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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