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国债资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曲江新区雁南五路曲江影视大厦19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6月30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ZB2022-049
项目名称: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国债资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7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其他医疗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合同包 高限价:1,1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1100000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100,000.00 |
1,1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合同包2(医用X线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150,000.00元
合同包 高限价:1,1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高限价(元) |
2-1 |
医用X线设备 |
1150000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150,000.00 |
1,1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合同包3(其他医疗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325,000.00元
合同包 高限价:32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高限价(元) |
3-1 |
其他医疗设备 |
325000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25,000.00 |
32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合同包4(医用内窥镜):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合同包 高限价:1,8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高限价(元) |
4-1 |
医用内窥镜 |
1800000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00 |
1,8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其他医疗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医用X线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其他医疗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4(医用内窥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其他医疗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至2021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二种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制造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医用X线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至2021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二种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制造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其他医疗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至2021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二种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制造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医用内窥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至2021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二种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制造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6月10日 至 2022年06月1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曲江新区雁南五路曲江影视大厦19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6月3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曲江新区雁南五路曲江影视大厦 19 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西安曲江新区雁南五路曲江影视大厦 19 层
1、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彬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彬州市西大街36号
联系方式:15591084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曲江新区雁南五路曲江影视大厦 19 层
联系方式:029-85495286转8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工
电话:029-85495286转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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