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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区精神文明标识宣传品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7.23
阅读:151次

(招标编号:JXZB2021-020)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彬县

一、招标条件

本彬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区精神文明标识宣传品制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彬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城区精神文明标识宣传品制作项目主要包括:人行道拆除、大型宣传牌、街道重点部位宣传牌、广场重点部位宣传牌、景观小品、铝型材道旗制作、安装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彬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区精神文明标识宣传品制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彬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区精神文明标识宣传品制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参加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6、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至少 1 份(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07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1 年 07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从 2021 年 07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1 年 07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每日上午 9:00- 12:00 时,下午 14:00-17:00 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介绍信;(2)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资格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1、发售地点:西安曲江新区雁南五路曲江影视大厦 19 层;2、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 500.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8 月 05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新区雁南五路曲江影视大厦 19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08 月 05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新区雁南五路曲江影视大厦 19 层)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彬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彬州市北大街马王庙巷 7 号

联 系 人:席工

电 话:1522910921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曲江新区雁南五路曲江影视大厦 19 层

联 系 人: 田工

电 话: 029-85495286 转 8009

电子邮件: 3363927373@qq.com

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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